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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特供酒”滋生的土壤
好酒网 / 2012-11-15

  整顿特供产品并不难,难的是改变一些人心中根深蒂固的权力崇拜,这才是特供产品生存的土壤。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根据国务院和中央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为集中清理整顿滥用中央、国家机关“特供”“专供”等标识问题,中国酒业协会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会员企业加强自律,开展自查工作,及时纠正存在的相关问题。

  近年来,一些产品包括酒类产品随意贴上特供标签,一些企业大肆炒作专供概念,傍着国家机关、政府机构、大型企业的名义,在实体市场和虚拟市场上进行兜售,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危害极大。

  此类“怪相”的发生并非偶然。

  首先,是利益的驱动使然。几十元一瓶的酒,贴上特供、专供、接待用酒的标识就会身价倍增;“定制酒”的产销催生出一条黑色的暴利链条。更有一些经营者无事实依据,假借特供、专供的名义推销商品,大搞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其次,是心理的失衡使然。特供产品的泛滥,需要相应的“滋生”土壤,包括观念、心理、文化的因素。例如,不少人认为特供产品的质量比一般产品好,使此类产品有了屡禁不绝的市场;也有一些人觉得使用特供产品“自己享用有面子,请客送礼有底气,消费接待有档次”。 因此,有专家指出:整顿特供产品并不难,难的是改变一些人心中根深蒂固的权力崇拜,这才是特供产品生存的土壤。

  再次,是腐败的滋生使然。据报道,一些机构出售单位名称使用权,坐收管理费,少则一年几十万元,多则几百万元。由此催生了运作此类项目的公关公司和经纪人,从中收取提成。对商家而言,假借“国家机构”名义做的买卖,成本低、有卖点、收益高。一些特供品不开具发票,不走正常渠道销售,无需缴税,中间成本低,销路反而更好。

  可见,清理整顿特供产品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一是加强对相关法规的宣传和落实。我国的《广告法》规定,不得以国家机关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进入市场流通的任何形式的特供产品都是违法和虚假的。

  二是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对在卖场和网络销售特供产品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对授权、同意他人在其生产、销售产品的包装、标签及广告宣传中使用特定标识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对消费者的引导和教育。让公众了解特供产品的真相,摒弃等级观念、权力崇拜和虚荣心理,使所谓的特供产品没有市场。

  四是加强对政府机关的监督和考核。政府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特定标识的,同样要纳入整顿范围。有人士指出:国家花大力气整治“三公”消费,出台多条措施规范公务行为,相关部门应该率先垂范远离特供,不要因为消费了特供,远离了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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