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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欲称“国酒 还须先把质量关
好酒网 / 2012-10-16

  

 

  王云涛/图

  四年检出三次不合格经销商称茅台葡萄酒上不了台面

  ■新快报记者 陆琨倩 实习生张永胜

  涨价不断,且持续增长的利润空间并未使茅台酒远离“不合格”的阴霾。近日在南京工商局公布的一项质量抽检中,茅台集团生产的一款茅台高级干红葡萄酒赫然在列。虽然此次仅是商标不合格,但实际上在近四年的时间里,茅台的特制酒、迎宾酒等三次被质监部门认定质量不合格。

  而记者走访市场也发现,茅台葡萄酒的销量平平。不少酒类专柜的销售人员甚至表示从未听过消费者要求购买此产品。广州酒类经销商张先生对记者坦言,“茅台葡萄酒口感一般,销售渠道过狭窄,根本没有什么市场。”

  茅台葡萄酒抽检不合格

  近日南京工商局公布的食品质量抽检报告中,37批次葡萄酒有23批次被判为“不合格”。其中,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茅台高级干红葡萄酒赫然在列。

  检测报告中指出,茅台集团2007年2月13日生产的750ml茅台高级干红葡萄酒,在个别产品商标标注中,存在中英文不对应及二氧化硫的标注不规范等问题。

  对此,茅台辩称,自家的红酒生产时间都在相关标准执行时间前。如中英文翻译不对应,相关标准《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是2007年10月1日开始执行,而二氧化硫标注不规范,相关规定则是从2009年2月1日发布实施的,因此其商标不存在南京工商局所检出的问题。

  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我国红酒市场十分混乱,商标也非常随意,但作为知名品牌,而且是茅台这样的大品牌,不该出现这种问题,“显然在管理上存在不足。”

  广州未见茅台葡萄酒在售

  事实上,虽然“茅台”商标名声很大,但白酒跟葡萄酒却不是同一范畴的产品,后者并未因茅台品牌而享受到优待。“茅台葡萄酒的销售渠道很窄,像是一个三线葡萄酒套了一个一线的品牌名字。”上述业内人认为。

  记者走访市场也发现,知道茅台葡萄酒的人并不多。“我们只销售茅台的白酒,没听过茅台有葡萄酒。”吉之岛酒类销售人员对记者表示。记者走访广州家乐福、华润万家、好又多等多家超市,也均没有发现有茅台葡萄酒在销售。华润万家的销售员甚至对记者表示,由于超市对商品的审核标准高,“茅台的葡萄酒一般无法进入超市,只能在专卖店才能买到。”资料显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组建成立,是由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控股,持股比例60%,总部位于河北省昌黎县,年原酒发酵生产能力1.2万吨,成品酒生产能力1万吨,有多个干红、干白葡萄酒产品。

  为何拥有品牌“茅台”,却仍表现平平?“茅台的葡萄酒没什么特色。”张先生一句道出了个中缘由,“几年前,茅台也曾找过我们做广州的经销商,但我们并没有答应,因为它的口感普通,而且虽说茅台在白酒方面是行业大佬,但在葡萄酒方面可以说是没有任何底蕴,怎么能做出市场呢?”目前葡萄酒行业里,国内品牌张裕、长城仍是行业老大。

  其实茅台管理层也已经意识到茅台葡萄酒的发展不佳,此前,贵州茅台董事长袁仁国就曾透露,集团将对葡萄酒、啤酒和保健酒业务重组,确保在各自领域内有较强影响力的品牌。近日,茅台葡萄酒又宣称要推国际化战略,不仅要与国际知名酒企合作引进原瓶合作进口酒,更有计划收购国外酒庄,让产品走上高端路线。

  不过业内人士似乎并不看好,“谈到葡萄酒,国内比茅台做得好的多得是,它的产品上不了台面,而且在品牌推广上也没做功课,广告投入得这么少,怎么谈走高端路线。”张先生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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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茅台注册国酒反对声浪高居不下反对书已达20多份

  除了抽检被屡曝质量问题,茅台近日更因注册“国酒”商标而备受质疑。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反对茅台注册“国酒”商标的异议书达20多份。上周六,由北京、上海、广州、辽宁等地近10位律师自发组织的针对“国酒茅台”注册商标而发起的公益诉讼律师志愿法律服务活动研讨会也在北京举行,使反对茅台拥有“国酒”商标的声音继续高涨。

  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冯晓青对媒体表示,“国酒”两字本并不具有商标法意义上的专有性,它应属于白酒行业中具有特定含义的公有领域资源,即达到了国酒标准、符合国酒品质的可以使用。企业不应当将商标注册作为垄断公共资源的手段,更不应通过商标注册行为产生不公平竞争的市场后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顺德也认为,如果给了茅台,茅台一家独享,那么对其他酒企是不公平的。如果酒企共享“国酒”商标,那么其他的酒企则会跟随茅台向国家工商总局注册“国酒”商标,如国酒五粮液、国酒酒鬼酒等等,如果大家都注册,那么国家工商总局不是一个商标审批部门,而是成了一个评定酒企商品品质是否达到国酒资格的机构了。因此,国家工商总局针对茅台注册国酒商标的注册不应予以审批。 (摘自《证券日报》)

  茅台低度酒难过“水解”关

  虽然此次曝光的茅台葡萄酒不合格出在商标问题上,但其实茅台旗下系列酒也频现质量问题。2008年,43度“喜相逢茅台迎宾酒”被深圳相关部门验出总酯低于国家标准,2009年深圳市第三季度酒类抽检报告,茅台集团生产的茅乡特制酒又被检出总酯不达标。茅乡特制酒是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52度保健酒。记者了解到,总酯主要是白酒中所有酯类芳香物的总和,90%以上是由乳酸乙酯、乙酸乙酯、己酸乙酯构成,总酯也是形成白酒香气的具有特别重要作用的一种香味成分。

  当时,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主管质量的副总经理吕云怀曾就此解释,“低度酒在瓶内发生了‘自然转换’,又称为‘水解’。”吕云怀指出,总酯降低是低度酒业界的公认难题。由于白酒出厂时间较长,而在商场、超市又有较长的货架陈列期,所以发生了自然的动态转换过程,也就是化学中俗称的“水解”。而水解的总体趋势是,总酸会逐渐升高,而总酯会逐渐降低。

  不过这一解释并未被外界所接受。相反,更因近日“国酒”商标的争议,因此被业界吐槽,指其自称“国酒”,就应先把好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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