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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商招募”合作协议
好酒网 / 2012-10-12

广州好酒商贸有限公司(好酒网)“网商招募”合作协议

        欢迎加入好酒网“网商招募”项目。

        请仔细阅读下列协议的各项条款。一旦您点击(或书面确认)“我已阅读并同意”按钮,即表示您接受下列条款作为您与好酒网之间的“网商招募”合作协议,并愿意按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享受您的权利、履行您的义务,并以此作为解决双方间纠纷的依据。

        1.定义

        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具有以下含义:

        1.1 “好酒网”由广州好酒商贸有限公司运营、域名为www.hjiu.cn的网站。

        1.2 “好酒网”酒类商品指以广州好酒商贸有限公司名义进货并出售的酒类商品。

        1.3 “有效业绩”指当月所有财务对账完成的订单减去当月办理退换货的订单。

        1.4 “返点”指“网商招募”代理商就“好酒网”酒类商品的当月有效业绩所应得,按照本合作协议规定的方式计算的费用收益。

        1.5 “客户”指购买“好酒网”酒类商品和/或接受“好酒网”服务的任何个人和/或组织。

        1.6 “网商招募”是指自然人自愿通过“好酒网”官网申请加入“网商招募”活动,且通过审核的户籍所在区域的注册用户,并于所在区域内进行对“好酒网“酒类商品的宣传,使消费者通过“好酒网”官方网站,进行购买相关酒类商品。

        2. “好酒网”的权利和义务

        2.1 “好酒网”有义务定期将“好酒网”酒类商品的宣传资讯以电子文件或实体件的形式至“网商招募”代理商手中,以便进行宣传推广活动;

        2.2 “好酒网”根据“网商招募”代理商的有效业绩给予考核,于次月10日前将上月所获有效佣金汇入“网商招募”个人代理商指定注册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的帐户,订单以“好酒网”开放式后台数据为准。

        2.3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尽快对本协议项下未付的返点进行结算。“网商招募”代理商个人可以获得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交易的,且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计算返点,以“好酒网”开放式后台数据为准。“好酒网”可以在协议终止后90天内,保留应付佣金以确保支付金额的正确性,“网商招募“代理商个人必须在协议终止90天后的30日内与“好酒网”进行未付返点结算。逾期未要求结算的,视为“网商招募”代理商个人放弃未结算返点的利益,“好酒网”不再承担任何结算与支付责任。

        2.4网上交易规则以www.hjiu.cn网站公布的内容为准。鉴于此次合作的特殊性,就退货事宜做如下特别约定:

        a)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货,“好酒网”无条件办理退货,并不收取手续费。(但退货方需提供相关产品具有质量问题的质检报告);

        b)如产品无质量问题,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如产品未被拆封、未缺少附件等),十五日内可以办理退货,退货运费由客户承担。

        3、“网商招募”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3.1所有“网商招募”代理商订单以“好酒网”官网即时公布价格为准;

        3.2 白酒、洋酒、保健酒、黄酒、啤酒奖励比例为5%,红酒奖励比例为10%,以“网商招募“代理商独立拥有登陆号计算(经过CPS不计入),所得税个人承担;

        3.3“网商招募”代理商业绩返利,于每月10日前汇入登记帐户(账户中佣金金额大于等于200元,给予个人汇入银行帐户,否则延迟至次月发放);

        3.4“网商招募”审核通过后,须选取“校园套餐”、“工薪套餐”、“白领套餐”其中一项或自选取698元以上(不限单品,指合计金额)产品用于铺货,该笔业务不计算有效业绩。主要用途:方便身边资源取货。解除代理合约后,三个月内无遗留问题者,全额退返剩余酒品签约时对应价格余款,“好酒网”开通“网商招募”代理商个人专属ERP;

       3.5严禁任何“网商招募“代理商以“好酒网”名义,私自线下买卖或建立虚假网站销售非“好酒网”酒类商品,“好酒网“对于违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6严禁任何“网商招募”代理商以“好酒网”名义,擅自开设以“好酒网”为字号的各种形式的酒类经营部,“好酒网“对于违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相互关系

        4.1 “好酒网”与“网商招募”代理商是相互独立的缔约人,本协议并不能解释为任何一方是另一方的合伙人、合资企业、委托人,或建立了任何形式的联营。本协议的名称和标题仅为便于阅读之目的,不包含任何实质意义,其中“合作”一词,在任何时候与任何场合都不得理解为“好酒网”对“网商招募”代理商的债权、债务享有连带责任。双方合作仅为劳务关系。

        4.2 除了本协议中已表达的之外,每一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债务强加于另一方或影响已赋予另一方的权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独立承担责任。

        5、保密条款

        “网商招募”在合作期间获知的任何关于“好酒网”的信息,合作期间及合作结束后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泄露。否则,给“好酒网”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6、违约责任

        6.1 如有违反上述条款的一方均有权利向另一方要求赔偿,赔偿金额按协议所规定执行。

        6.2 “网商招募”代理商在一个月内遭到客户投诉两次(包括两次)以上的,“好酒网”有权取消代理资格,对“好酒网”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并积极消除不良影响。

        6.3“好酒网”有权对代理商的绩效进行考核,发现不符合资格的,或对“好酒网”造成影响的,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4双方合作期间,“网商招募”代理商承诺不担任与“好酒网”有竞争性电子商务网站的相关业务人员,否则“好酒网” 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扣除所有未结算的订单返点,如给“好酒网”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7、协议解除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解除协议,但应提前30天以网络或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若“网商招募”代理商6个月未达成承诺业绩的,“好酒网”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8 、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推广人资格审查通过并提交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9.附则

9.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9.2 凡因执行本协议或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则应提交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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